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张家港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厨房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厨房设备 标书编号:ZZC2014-G286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招标的是张家港市人民法院申请购置的各类厨房设备一批;采购预算:76.5万元。投标报价不高于采购预算为有效投标报价。超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是厨房设备的直接生产企业。
3、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类)、《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业和商业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所投设备中的燃气设备必须是自制品);
4、投标人应具有所投消毒产品的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5、投标人应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自该公告上网之时起每日的上午8:30至11:00,下午1:00至5: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15年1月6日下午5:00时(节假日除外)。只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答疑时间:2015年1月6日下午15:30时整
招标文件发放地点: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219室)
招标文件售价:无,请自带U盘或提供有效的邮箱地址。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实质性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张家港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5年1月23日上午08:30-09:30时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1月23日上午09:30时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219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陈瑞春、陈爱峰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5年1月23日上午09:30时整
开标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开标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A区219室)
邮编:215600
联系人:陈瑞春、陈爱峰 联系电话:0512-58915381
采购单位联系人:夏建亚 咨询电话:15951182788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柒仟陆佰元整(7600.00)。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点(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
户名: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张家港市农村商业银行
帐号: 801000001633688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本票(同城)、银行汇票。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接受转账、现金、转账支票、电汇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十、其他应说明事项:前来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一、本项目的招标过程将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全程公证。中标单位需缴纳公证费壹仟伍佰元整(1500.00)。请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将公证费付至江苏省张家港市公证处。
户名:江苏省张家港市公证处
开户行:交通银行人民路支行
账号:387670660018160102493
地址:张家港市人民中路国泰时代广场A座2楼
电话:0512-56770611
二○一四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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