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教委采购中心根据石柱县财政局下达的采购任务通知,对石柱县渝中实验小学校食堂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石柱县渝中实验小学校食堂厨房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14A1178
三、采购内容: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四、资金来源:中央改薄专项资金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生产或经营企业;
2.投标人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具有天然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安装资质;
4.投标人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六、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12月22日-2014年12月25日
(二)投标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上述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工作时间(北京时间,下同),在石柱县教委采购中心(重庆市石柱县南宾镇玉带河北街18号)报名,并交纳标书费。
(三)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规定时间内缴纳了招标文件购买费。
(五)投标地点:石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区综合楼5楼)
(六)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4年12月26日北京时间15:00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12月26日北京时间15:30
(八)开标时间:2014年12月26日北京时间15:30
(九)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一)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元,在投标现场15:00-15:30 时以现金方式向石柱县教委采购中心缴纳。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当日内不计息退还,成交供应商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供应商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2.投标供应商取得中标资格后,放弃中标资格、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中标时规定的技术条件、供货范围、商务条件和价格等签订合同;
3.有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4.采用虚假手段骗取中标的。
六、投标有关规定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的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单个分包为单一货物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该分包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同一分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
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5、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机构:石柱县教委采购中心
联系人:张老师 谭老师
电 话:(023)73338867 传 真:(023)73335583
地 址: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镇玉带河北街18号
(二)采购人:
石柱县渝中实验小学校 联系人:刘善春 联系电话:13008349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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