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18号令》、《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云南中招招标有限公司受云南省丽江监狱委托,对“云南省丽江监狱罪犯食堂厨房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项目进行代理服务,现邀请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YNZZ201407-45
2、项目名称:云南省丽江监狱罪犯食堂厨房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项目
3、采购内容:
序号 | 产品(项目)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地点(备注) |
1 | 不锈钢电磁炉灶 | 3 | 台 | 丽江 |
2 | 不锈钢电磁炉灶 | 2 | 台 | 丽江 |
3 | 热水器 | 2 | 台 | 丽江 |
4 | 蒸饭车 | 2 | 台 | 丽江 |
5 | 蒸饭车 | 1 | 台 | 丽江 |
6 | 风柜 | 1 | 台 | 丽江 |
7 | 发电机组 | 1 | 台 | 丽江 |
8 | 开关柜 | 1 | 台 | 丽江 |
4、投标人资质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下列条件: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6检审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
4.7具有履约的能力和条件及良好商业信誉,以往无较严重违约的记录;
4.8能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4.9联合体: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22 日-2014年 7 月28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时至17:00时,至昆明市东风东路108号云南省经济信息中心一楼业务部购买谈判文件。
5.2索取谈判文件:每本谈判文件售价400.00元(售后不退)。
5.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项目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检审合格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购买,复印件留存招标代理机构。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及提交方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谈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7月3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地点为昆明市东风东路108号云南省经济信息中心一楼云南中招招标有限公司评标厅。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7.3谈判会开始时间:2014年7月 30 日上午09:30 (北京时间)地点为昆明市东风东路108号云南省经济信息中心一楼云南中招招标有限公司评标厅
采 购 人:云南省丽江监狱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中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东风东路108号云南省经济信息中心一楼
联系人:吴宝萍、 周桃
联系电话:(0871)63113431、63113411转612
传 真:0871-63113431转611
开 户 行:昆明官渡农村合作银行吴井支行
开户帐号:7100007457108012
日 期:二0一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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