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委托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就扩班新开办学校厨房等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扩班新开办学校厨房等设备采购项目
包件一:中福会幼儿园厨房设备(预算金额:350000元)
包件二:吴泾小学厨房设备(预算金额:204960元)
包件三:餐梯(预算金额:84000元)
以上各包件相互独立,可任选包件进行投标。
项目编号:SF20141107
采购内容:扩班新开办学校厨房等设备采购项目
本项目采购需求以采购文件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三)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四)投标人必须是主要设备制造商或其授权的本项目唯一合法代理商;
(五)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及闵财库〔2009〕15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六)须为厨房设备生产制造商,并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具类)》;
(七)须提供上海市燃气管理处颁发的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
(八)所提供的燃气设备须具备上海市燃气管理处颁发的燃气器具产品销售备案通知书
(九)包件三须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
(十)包件三须提供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
(十一)包件三须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十二)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十三)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十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需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独立法人单位提供);
2.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提供);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包件一、二根据合格投标人要求的第6、7、8条准备相应报名材料;包件三根据合格投标人要求的第9、10、11条准备响应报名材料);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独立法人单位提供);
6.其他组织负责人授权书(其他组织提供);
7.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四、获取采购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对上述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请于2014年7月22日至7月24日,每天上午9:30~11:30时、下午13:30~15: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携带报名资料前往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357号3楼招标一部进行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件,售后不退。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4年7月26日下午14:30时,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地点:浦东新区潍坊路357号3楼
采购人: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局
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400号
电话:(021)54530880
联系人:汤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357号3楼
邮政编码:200122
电话:(021)58301777*209、208
传真:(021)58304777
联系人:戴利群、张佩佩
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者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近三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
投标单位(报价单位)可持单位申请书、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向本单位注册地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或者向闵行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联系电话:54151111-1182。
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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