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延津县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对延津县薄弱学校食堂设备采购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延津县薄弱学校食堂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3】110号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包括燃气单头大炒炉连风机、不锈钢消毒柜、蒸饭车等;
二标段:包括电磁单头大炒炉、四人餐桌、不绣钢餐盘等;
具体内容及数量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供应商注册所在地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7、供应商须为厨房设备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制造商的专项授权书原件;
8、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
9、投报一标段的供应商应具有生产制造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电热设备生产许可证、国家质检部门签发的燃气灶具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炉具必须具有检验合格报告、燃气燃烧器具安装资质等级证书。
10、投报二标段的供应商应具有生产制造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电热设备生产许可证。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投标供应商可同时投报两个标段,但最终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投标供应商同时在两个标段中排名第一,只能选择金额高的一个标段中标。
五、报名时间:2014年2月12日——2014 年2月18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00
六、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壹份: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报名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报名室(河南省延津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注: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到报名地点报名后,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3月4日上午9:30
九、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室(河南省延津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
十、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网站上发布。
十一、采购人:延津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37317378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977434/15838137382
十二、监督单位及电话:
延津县检察院 0373-7717226
延津县财政局 0373-7627806
延津县监察局 0373-7696111
延津县审计局 0373-7622047
延津县发改委 0373-7697098
2014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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