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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交通运输局五举措规范实施行政许可

发布时间:2017-04-10 11:17:30   发布人: 互联网    点击数:542  

根据鸡西市人大、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的要求,为规范行政许可工作,鸡西市交通运输局采取五项举措,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黑龙江省规范行政许可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例”)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一法一例”培训和宣传活动。组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一法一例”培训工作。多年来,该局认真组织全系统《行政许可法》学习培训工作,每年组织测评考试,不断强化行政许可承办人员的业务能力。《黑龙江省规范行政许可条例》颁布实施后,该局重点要求行政许可实施单位在法律学习上增列《条例》相关内容,要求行政许可人员必须熟悉掌握许可(审批)相关规定,强化责任意识,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做好许可(审批)工作。近两年,按照市政府办的要求组织许可人员参加网上政务服务中心组织的网上审批系列培训活动3次。深入开展“一法一例”宣传活动。各执法单位,经常深入运输市场宣传讲解“一法一例”内容及办理流程,共印发宣传单2000余份,悬挂标语20余条,有效增强了行政相对人知法、守法及用法维权意识。

二是建立完善行政许可相关制度。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以来,该局逐步制定和完善了行政许可相关制度,包括行政许可公示制度、申请制度、期限制度、一次告知制度、陈述申辩制度等,从制度上规范许可流程,确保受理、告知、审查、决定、监督等环节按照制度办理,不断提高行政许可审批效能。《黑龙江省规范行政许可条例》颁布实施后,该局又修订和完善了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制度。

三是认真清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该局原有行政许可事项22项。2014年,按照市政府网上政务服务中心的统一部署,该局将行政许可事项纳入到网上政务服务中心进行网上审批。2015年末,按照市编办要求,该局对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深入清理和规范,着重审查核定行政许可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办理要件、办理流程及时限等事项,简化了许可环节,缩短了办理时限,落实了责任人员。经过清理,将13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合并,由原来22项减少到目前的8项。极大方便了人民群众,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是认真清理行政许可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中介服务清单,改革“先照后证”。根据市人大、市政府要求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中介服务清单、改革“先照后证”的通知后,该局立即组织人员着手制作行政许可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中介服务清单。在此期间,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核查本局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据,重点核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是否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是否已被上级取消或暂停实施,所依据的法律依据是否现行有效。截至目前,该局的行政许可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已经清理公示完毕,中介服务清单编制工作正在进行中。该局还积极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工作,已按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文件要求,明确监管职责、严肃执法纪律,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完成了14项“先照后证”改革工作。

五是积极开展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该局抽调专人负责,加强对行政许可部门办理程序及现场办理情况的监督、指导。强化许可监督。许可决定作出后,依据有关规定对许可事项进行执法监督检查。如发现问题,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跟踪其改正效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案卷评查活动。重点针对许可文书审核签批流程、文书填写规范程度以及一次性告知、限期办结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评查,及时对评查过程中发现的许可卷宗不规范、许可制度落实不到位、许可效率低下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目前已经对1至4月212件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评查,有效提升了行政许可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队伍的整体形象。

下一步,该局将进一步推进许可项目清理工作,按照上级要求按时完成公共服务清单清理工作,确保行政许可工作便民、及时、高效;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行政许可法》的认知程度和依法维权意识,有效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继续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强化“一法一例”的学习培训,提高许可人员法律意识、法制观念以及职业道德修养;进一步加大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力度。完善行政许可监督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加强对行政许可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行政许可(审批)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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