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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加快发展大众化餐饮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函【2014】265号)

发布时间:2017-06-29 09:49:39   发布人: 互联网    点击数:1093  

大众化餐饮是满足群众日常生活必需餐饮服务的重要服务业态,主要包括早餐、快餐、团餐、特色正餐、地方小吃、社区餐饮、外卖送餐、美食广场、食街排挡、农家乐以及相配套的中央厨房、配送、网络订餐等服务形式。目前,我国大众化餐饮已占餐饮市场的80%。随着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提高、生活节奏加快以及消费观念的改变,大众化餐饮呈现出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市场空间。加快发展大众化餐饮,是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推动餐饮业回归理性消费的客观要求,是优化餐饮业发展结构、引导高端餐饮转型、提升餐饮业发展水平的有效途径,是保障和改善人民生活、扩大内需、促进就业的现实需要。我国大众化餐饮仍存在着业态种类不够丰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较弱、创新能力不足、服务质量亟待提升、现代化水平有待提高等矛盾和问题,需要着力解决。

为加快发展大众化餐饮,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调节作用,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的基本原则,以厉行餐饮节约、反对食品浪费为方向,以法规标准和规划为保障,着力推动餐饮业转变发展方式,优化发展结构,创新发展模式,提升服务质量,增强发展动力,形成方便快捷、卫生安全、经济实惠、营养健康的大众化餐饮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餐饮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顺应人民群众对餐饮服务的新期待,按照餐饮业遏制铺张浪费、实现转型发展的新要求,丰富大众化餐饮产品,保障餐饮食品安全,发展营养健康餐饮,使人民群众得到满意的餐饮服务。

坚持突出重点。围绕社区、商务区、人口流动集中地区等重点区域建设大众化餐饮服务网络,满足不同层次的餐饮服务需求。

坚持分类指导。针对大众化餐饮的不同特点,统筹协调,分类指导,着力解决市场薄弱环节和企业发展中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三)发展目标。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大众化餐饮服务体系建设的积极性,推动高端餐饮加快转型,实现餐饮业科学发展。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使餐饮行业现代化水平大幅提高,行业诚信体系初步形成,服务质量明显改善,国际交流合作更加深入,大众化餐饮服务体系更为健全,大众化餐饮占全国餐饮市场的比重提高到85%以上,总体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餐饮消费需求基本相适应。

二、构建大众化餐饮服务体系

(四)健全大众化网络。鼓励高端餐饮企业发展大众化餐饮网点,推动餐饮业转型发展。引导餐饮企业在社区、学校、医院、办公集聚区、商圈建设餐饮网点,推动餐饮服务便利化发展。支持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和宾馆饭店的餐厅向社会开放,推动餐饮服务的社会化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城市根据消费需求建设美食街、特色食品街等,推动餐饮业的集聚式发展。

(五)发展大众化消费。引导餐饮企业根据不同群体的消费需求,合理搭配食材,提供健康、营养、适口的餐饮产品。鼓励餐饮企业开发中低档家常菜肴和地方特色食品,调整高中低档菜品的比例,降低人均消费标准,优先供应大众化餐饮服务品种。加快发展面向老年人、中小学生、病人等特定消费群体的餐饮服务。大力发展社区餐饮、外卖送餐服务,满足社区居民、办公集聚区工薪阶层的餐饮需求。规范食街排挡,满足进城务工人员餐饮需求。引导餐饮企业发展与商务餐饮、婚寿宴、家庭聚餐、旅游团餐等细分市场相适应的业态,满足不同层次的大众化餐饮需求。

(六)提高大众化供应能力。鼓励餐饮企业建设中央厨房,完善统一采购、统一加工、统一配送体系。支持企业建立原材料生产基地和采购基地,做好农餐对接。支持企业建设、改造食品加工车间和流水生产线,实现餐饮加工工业化和产品生产标准化。支持企业建设冷链与配送系统,配置冷藏、冷冻设施和冷链配送车辆,增强配送能力,向企业的连锁门店,以及机关食堂、学校、医院、便利店、超市等配送餐饮食品。

(七)创新大众化服务模式。鼓励餐饮企业创新服务模式,开展线上线下融合,实现实体店与互联网、移动通信以及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的合作,发展线上预订、营销、团购、外卖、餐厅索引和评价服务,开发移动支付功能,线下与快递公司合作,及时提供送餐上门服务,完善售后服务的在线服务模式,实现企业经营的网络化。鼓励餐饮企业发展外卖成品和半成品餐、外烩等服务,改造传统生产工艺,改进烹饪技艺。

三、提升大众化餐饮发展水平

(八)提高管理水平。鼓励餐饮企业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完善管理流程,增强管理能力,实现管理信息化。建立餐饮业职业经理人制度,鼓励专业人才参与餐饮企业管理。支持行业组织和餐饮企业加强人才培训,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校企合作,建立各层次的餐饮人才保障机制。

(九)加强诚信建设。推进餐饮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建立服务质量考核和服务满意评价体系,完善企业信用记录,鼓励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信用评估服务机构建设数据库,规范开展企业信用评价。加强信用监督和管理,建立黑名单发布制度,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进诚信经营示范建设,树立诚信经营典型,弘扬诚信文化,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消费环境。

(十)强化餐饮服务安全。结合行业管理职能,配合相关监管部门做好餐饮食品安全工作。引导餐饮企业认真贯彻执行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做好餐饮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配合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餐饮服务场所的卫生监管,建立健全餐饮经营卫生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按照要求切实落实好商务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主动消除隐患,督促餐饮企业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用气合同。鼓励餐饮企业进行厨房卫生系统改造。

(十一)发展健康餐饮。加强餐饮业从业人员营养搭配和膳食平衡知识的普及和培训,推广膳食结构多样化的健康消费模式,全面提高行业营养知识水平。加强营养早餐和快餐食品集中生产、配送、销售体系建设,推动健康餐饮科学发展。鼓励健康营养型餐厅发展,通过宣传健康饮食知识,合理搭配营养菜肴赢得市场。

(十二)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加快餐饮国际化进程,鼓励通过参加国际烹饪比赛、国际美食节等活动吸收国外先进的餐饮经营理念和技术,提升中餐国际竞争力。借鉴国外餐饮企业科学管理、节约集约、绿色环保方面的成熟经验和做法,创新商业模式,完善服务方式,增强餐饮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引导有实力的餐饮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餐饮市场。进一步推动将“中华烹饪”纳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四、贯彻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

(十三)建立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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