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加快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大力开拓农产品市场,推进我市现代农业从生产型向市场经营型转变,提升全市现代农业市场化、产业化水平和产业经营层次,有效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现就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农产品品牌建设和市场营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为导向,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和效益为核心,以企业为主体,强化政府引导扶持,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集中力量培育一批市场占有率高、经济效益好和辐射带动力强的农产品知名品牌,着力构建起品牌宣传、品牌保护、产品营销平台建设为一体的农产品营销体系,全面提升现代农业产业核心竞争力和综合效益,推进我市从特色农产品大市向强市转变。
(二)目标任务。力争用5年时间,初步建立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保护体系和农产品营销网络体系,加快形成“创建一批、提升一批、储备一批”的农产品品牌和市场营销滚动发展的良好局面;基本建成瓜果、蔬菜、粮油、畜禽、小杂粮及中药材等六大类特色农产品系列产品品牌建设和营销网络两大体系,探索出一条品牌强农、营销富农的发展之路。5年内实现以下具体目标:
1、商标:培育出省级以上著名和驰名商标5个以上。
2、名牌产品:培育出省级以上名牌产品5个以上。
3、金奖产品:培育出10个以上中国国际农产品金奖,15个以上甘肃农产品金奖。
4、认证:培育出250个国际食品安全、环境体系、ISO9001质量认证的龙头组织,每年50个;培育出25个无公害产品及有机、绿色食品,平均每年5个。
5、出口创汇:培育出5个以上出口创汇过200万美元的外向型企业。
6、销售平台:在北京、上海、广州建设三个白银特色农产品展销馆,并培训出500人的农产品销售经纪人。
7、建成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基地250万亩。
8、特色农产品销售收入达50亿元,其中绿色、无公害农产品销售达到30亿元。
二、加大农产品品牌培育力度
制定农产品品牌发展规划。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品牌就是竞争力”的理念,紧紧围绕本地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发展需要,按照“集中力量、整合资源、强化培育、扶优扶强”的思路,统筹制定本地区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规划,引导支持企业培育、创建和整合品牌,坚决防止品牌杂乱和无序竞争。以确保产品质量为关键,挑选有实力的企业进一步重点培育扶持,分年度、按计划、有步骤地培育发展农产品品牌。建立层级递进的品牌培育机制,把握层次,梯次推进,加快形成“培育一批、提升一批、推荐一批、储备一批”
的品牌发展良好局面。农产品品牌建设重点,要结合我市农业发展现状,按照先培育、后认定的原则,以瓜果、蔬菜、粮油、畜禽、小杂粮、中药材等六大类特色农产品系列产品为主,以创建名、精、特、优、新农产品品牌为战略方向,培育以省级以上名牌产品、著名、驰名商标和农产品金奖为切入点,着力打造一批事关全市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关键品牌。
三、加强农产品营销工作
农产品销售变现是农业增收,农民致富的关键,各级政府要围绕特色产业,特色品牌,着力打造农产品营销网络,建设一支能闯市场,能销产品的销售队伍,建网点、打品牌、占市场,千方百计扩大农产品销售。一要培育营销主体,形成品牌农产品群体,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是农产品营销主体和核心,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培育扶持有较强加工能力和市场拓展能力的农产品品牌营销主体,围绕优势主导产业,通过基地、订单、股份合作等途径,鼓励企业、合作社与农户之间建立更加稳定的产销合同和服务契约关系,以品牌为载体,将分散的千家万户联合成一个利益共同体,实现小生产和大市场有效对接。二要加快农产品市场平台建设。本着先省内后省外再到国际市场的原则,政府要引导各营销主体加大营销平台的建设,充分发挥经纪能人的作用,通过高效灵活的激励促销机制,加大农产品销售,扩大市场份额。加快农产品市场平台建设。根据国内区域性消费特点和市场需求差异,以展会为突破口,以农业部、省农牧厅在全国创建特色农产品展销馆(区)为依托,优先打造北京、上海、广州三大平台,建设白银市及县区特色农产品展销馆(区),借助其中心城市的影响力,辐射华北、东北、华东、华南以及港澳台地区。引导企业、经销商借助三大平台建设,逐步在华北、华东和华南等地区的大、中城市建立集散分销渠道,逐步在市外形成配送灵活、四季销售、保鲜供应、长期稳定的外销网络,与此同时,积极开拓国外市场,充分利用甘肃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的扶持政策和商务部、农业部支持农业走出路的优惠政策,以林果、蔬菜、粮油、马铃薯、小杂粮、中药材等特色农产品出口为突破口,主攻东南亚、欧洲市场及亚洲市场,积极开拓国际高端市场,加快外向型农业发展。三要培养建设农产品销售队伍。各级政府要制定措施,在摸清农产品销售经纪能人的基础上,加强培训力度,提高营销人员的整体素质,力争在5年时间,使六大特色优势产业至少多培训出500名年人均销售农产品100万元以上的销售经纪能人,抱团销售,扩大全市特色农产品市场占有份额。
四、提高农产品的生产管理水平
要树立“质量为本、以质取胜”理念,把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与农产品品牌培育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农业标准化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品牌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推行品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做到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都有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实行全过程标准化管理。以优势主导产业为重点,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示范县建设,推进品牌农产品生产基地标准化建设。同时,积极发展绿色和有机农产品。集中建设一批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推进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一体化,加快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步伐。把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与农产品品牌建设,精品促销相结合,依靠品质打造品牌,挤闯市场。
五、为农产品品牌建设和市场营销提供优质高效的配套服务
(一)全面深入进行宣传推介。各地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及各种展会,采取专栏节目、新闻发布(电视直播)、专题报道、网上农展、展会促销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推介品牌农产品和品牌企业,在全社会营造“宣传品牌、支持品牌、发展品牌、保护品牌、依靠品牌、促产增优、内销外出、占领市场”的良好氛围。以市内外市场为重点,组织参加各类展销会和网络营销,全方位、多层次、持续性地集中宣传品牌农产品,提高国内外消费者对白银品牌农产品的认知度,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大本辖区品牌金奖产品的宣传力度,以沿路沿街道醒目位置广告牌宣传为切入点,制定优惠措施,支持农产品经销主体,鼓励和帮助企业开展品牌宣传,加强横向、纵向宣传,拓宽宣传领域,丰富宣传内容,正确引导消费,提高品牌农产品的竞争力。
(二)加大品牌保护力度。制定《白银特色农副产品指导目录》,用以加强品牌农产品认定、市场交易认同和规范平台建设。增强企业的品牌保护意识,推行主渠道营销配送,改进防伪技术,建立市场监控体系等,防止出现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现象。在条件具备的地方,推进品牌特色农产品品牌经销店和专业市场建设,防止鱼目混珠,坚持用法律手段依法保护品牌。各级工商、质监等部门要不断完善打假护牌协调机制,加强监管,规范秩序,维护品牌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完善品牌建设和市场营销服务体系。建立品牌建设公共服务平台,鼓励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为品牌创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认证咨询、品牌推介、人才培训、商标代理以及社会中介评价等服务。建设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网络,全方位开展农产品产销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预测、研究发布等工作,提高对市场供求变化的快速反应能力,科学引导企业、基地、农民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生产营销。支持品牌企业组建产销联盟,协作拓展国内外市场,发展订单农业,形成互利共赢格局。规范营销程序和物流程序,建立运作有序、功能完善的品牌农产品售后服务体系,确保能够四季足量、保质保鲜供应白银特色农产品。
六、加大对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扶持力度
(一)建立组织机构。市上成立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全市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领导、协调、督查和考评工作,积极构建“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动、社会促动”的农产品品牌建设和市场营销的长效机制。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围绕发展抓品牌,抓好品牌促销售,立足品牌促发展。
(二)实行以奖代补政策。从2013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我市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具体以奖代补的项目是:
1、农产品金奖奖励:获全国农产品金奖的产品,每个金奖各奖励10万元,获省级农产品金奖的产品,每个金奖各奖励5万元,市级金奖产品每个金奖奖励3万元。
2、品牌培育:对获得国际食品安全、环境体系认证的组织,每证各奖励5万元,每年不超过15个,对获得ISO9001国际质量认证的组织,每证各奖励2万元,每年不超过30个,对获得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及绿色食品认证的组织,每证各奖励1万元,每年不超过5个。
3、农产品销售平台建设及销售:
(1)对农产品出口创汇年超过100万元的农业龙头企业,奖励20万元,出口创汇超过300万元的农业企业,奖励40万元。
(2)农产品对外展销:市政府每年组织一批龙头企业参加农业部组织的国外农产品博览会,展销全市特色品牌农产品,每次每团补助20万元,主要用于企业宣传资料印刷,展位费及部分必须的费用补助;市政府每年组织一批企业参加农业部和省上举办的全国农产品交易会,每次补助10万元,主要用于展位费、产品宣传费及工作经费。
(3)农产品展销馆区建设。全市计划在北京、上海、广州三地开设白银特色农产品展销馆,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市政府分五年给三个馆区每馆每年补助15万元,主要用于场馆租用和广告宣传。
4、展销洽谈、异地特色农产品品牌推介、经纪人培训等工作市上每年补助100万元。
5、每年建成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基地50万亩,其中每年建成有机、绿色农产品基地10万亩,每亩以奖代补10元,每年建成无公害农产品基地40万亩,每亩以奖代补5元。对获得国家地理标识的农产品基地每亩以奖代补5元。以奖代补按照农业部审定的产品产地认证为准,并组织验收。
6、对获得名牌产品、金奖产品、省级以上著名商标、出口创汇优秀的企业,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在项目扶持上给予倾斜,扶持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
(三)明确责任分工。各级政府要将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要对获奖获证企业在项目上给予倾斜。市工商局负责全市“中国驰名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集体)商标和“甘肃著名商标”的申报和争取,市农牧局、林业局协助;市质检局负责全市“中国名牌产品”、“甘肃名牌产品”的申报和争取,市农牧局、林业局协助;市农牧局负责全市“中国国际农产品金奖”、“甘肃农产品金奖”及各类认证的组织和农产品推介销售平台建设,农产品出口创汇企业的培育、建设、经纪人培训及农产品品牌基地建设等服务工作,并分别根据全市农产品品牌建设和农产品营销发展规划,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市商务局负责出口创汇企业的培训及指导工作,市农牧局协助。市文广局要加大品牌产品宣传力度,调动一切积极力量,在广告宣传策划及费用等方面制定优惠措施,为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市林业、畜牧、农业产业化、农机、水产等农口部门要在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中找准位置,发挥职能作用,抓好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的落实。市财政、商务、金融、保险、税务、检验检疫、交通及铁路等部门都要在职责范围内为农产品品牌建设和市场开拓提供全方位支持和服务。
(四)加强督查指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细化措施,加大引导、建设和政策扶持力度,确保农产品品牌建设工作深入持续开展。加强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农产品品牌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抓好督查工作,定期通报督查结果,确保完成农产品品牌建设和农产品营销工作的目标任务。
附件:白银市农产品品牌建设领导小组
白银市人民政府
2013年2月2日
附件:
白银市农产品品牌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 汪海洲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 卜发生 副市长
吴 震 副市长
马志勇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 马 勤 市财政局长
王禄邦 市发改委主任
王毓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金融办主任
胡建伟 市工信委主任
李智明 市农牧局局长
于 萍 市交通局局长
王仁忠 市商务局局长
魏邦平 市林业局局长
朱怀科 市质监局局长
徐兆鹏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杨旭东 市农牧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市农牧局,李智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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