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厚生劳动省
【发布文号】 平成23年内閣府令第46号
【发布日期】 1948-08-31
【生效日期】 1948-09-01
【效 力】 现行有效
【解读】 这部法律是在食品卫生法第十九条第一项所规定的基础上,针对奶和奶制品及其主要原料的表示标准所制定的。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 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同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