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澳大利亚农林渔业部发布通报,拟修订归于产品进口条件,其中涉及目前获准对澳出口鲑鱼的国家和鲑鱼生产、加工后出口至澳洲市场的国家。我国相关进出口企业应注意。
据澳大利亚农林渔业部消息,8月29日澳大利亚农林渔业部发布80-2017号通报,拟修订鲑鱼产品的进口条件。
本次通报涉及目前获准对澳出口鲑鱼的国家和鲑鱼生产、加工后出口至澳洲市场的国家。除此之外,本次通报还涉及澳洲鲑鱼进口商、加工商。相关人员可在2017年12月1日前提交意见。
目前澳大利亚已批准三类鲑鱼产品进口,其中两类为未烹饪的鲑鱼产品,另一类为热处理鲑鱼产品。本次通报告知企业,农林渔业部整合了鲑鱼产品的进口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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