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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国内5月1日起禁用“中国驰名商标”

发布时间:2014-04-21 10:24:06   发布人: 互联网    点击数:927  

新《商标法》将于5月1日起实行。其中明确规定,“驰名商标”将被禁止用于商品包装、广告宣传等商业活动。

记者从某工商行政管理局得知,“中国驰名商标”仅是企业受到侵权时的一种保护措施,而不是荣誉。

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要求,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因此,驰名商标拥有企业、产品总经销或总代理以及商场超市,5月1日后不得生产和销售带有“驰名商标”字样的产品,广告经营单位和广告发布机构5月1日起不得用驰名商标进行广告宣传。中国厨房设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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