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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厨房设备网】“2009年5月购买的一台热水器,今年5月‘三包’期将满,在2年多的时间里曾维修过10余次。由于平时在家时间少,热水器使用并不多,于是在最近的一次维修中,我向经销商提出退换货要求,结果遭到拒绝。”市民朱先生表示,咨询了12315热线,自己遇到的情况属于“在‘三包’期内同一毛病出现两次以上”,但无奈没有维修记录凭证,只能吃了“哑巴亏”。对此,天津市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提醒,春夏两季,使用家电频率增加,尤其是各种制冷家电会频繁使用,一些问题家电出现维修问题,消费者切勿忽视“维修记录”。若家电、数码电子等商品在“三包”期内经过维修,消费者一定要让维修商如实填写维修记录,不要因怕麻烦或维修商的推托而忽视维修记录,否则会给日后维权带来困难。当消费者遇到维修商不履行填写维修纪录的义务时,要及时向工商部门和消协投诉,以争取消费维权的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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