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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通报了69批次液体加热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经检验,不合格的为6批次。分别是:标称潮安县彩塘镇红梅五金厂生产的HM-B30“彩梅”电热锅标称广州市伟美誉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WL-12CG“三角牌”快速水壶(2011-3-6)、标称中山市龙的电器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NK-790“longde龙的”电热水壶(2010-12-27)、标称广东众星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ZX-120GB“众星mostar”快速电水壶(2011-3-8)、标称潮安县彩塘攀荣电器厂生产的P-400“攀榮”电子中药壶(保健壶)(2010-08-16/99925418)、标称中山盈格丰生活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JYC-358B“盈格丰YINGEFENG”电热开水瓶(2010-08-1)。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表示,抽查中发现,这些不合格项目分别是: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螺钉和连接,非正常工作,耐潮湿,内部布线,元件,接地措施,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
据了解,液体加热器是列入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CCC)目录的产品。截止3月底,上海市有效获证生产企业共18家。本次抽查生产企业18家,其中上海贺众饮水设备有限公司由于停产原因未抽到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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