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布通告,提醒相关餐厨具出口企业,密切关注欧盟202/2014号法规及其他相关信息,及早采取措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通告称,今年3月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U)202/2014号法规,该法规在发布20天后生效,并设定执行缓冲期,即在今年3月24日以前合法进入欧盟市场的塑料(10525, 180.00, 1.74%)材料及制品,即使不符合该法规要求,也可继续投放市场至2015年3月24日,直至存货销售完毕。
【中国厨房设备网】发表的文章内容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观点。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 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同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