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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二七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惠邻中心)职工食堂购置厨房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4-03-14 22:48:02   发布人: 互联网    点击数:436  

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二七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就郑州市二七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惠邻中心)职工食堂购置厨房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申请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1.1项目名称:郑州市二七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惠邻中心)职工食堂购置厨房设备项目

1.2招标编号:二七政采公开-2015-110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招标内容: 职工食堂购置厨房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并已落实;

2.3采购预算:约27万元。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的材料;

3.3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时间需在有效期内;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转包。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15 年 10 月 26 日— 2015年 10 月 3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青年路与玉凤路交叉口升龙环球大厦10楼1005室)

4.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及售价:现场购买,300元/套(售后不退);

4.4其它有关事项:报名时须带资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及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报名时查看以上证件的原件,留存复印件壹套(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2)投标人满足以上报名条件后方可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11月 17日上午9:30分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青年路与玉凤路交叉口升龙环球大厦10楼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开标时间:2015年 9月29日上午9:30分

6.2开标地点:郑州市青年路与玉凤路交叉口升龙环球大厦10楼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二七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代理机构: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71-55037391 55037390

地 址:郑州市青年路与玉凤路交叉口升龙环球大厦10楼1005室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二七区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同时发布。

2015 年10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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