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象山县国家税务局采购厨房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NBITC-20151362G磋
二、项目概况:采购货物、数量、用途及主要技术规格:
子包号
名 称
数量
预算
主要技术规格
一
厨房设备
1批
人民币21.00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为:
2.1投标人须为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厨房设备制造商;
2.2投标人提供的燃气灶具设备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标书发售日期: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5年09月08日16:00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五、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1、标书售价为每子包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或网上购买,请另付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或信息服务费,并请按下述户名、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采购编号、子包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户名: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
开户帐号:94090154800000191
网上购买标书流程:进入“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点击招标公告栏目的“MORE”,在“标题”栏里找到本项目的招标公告,点击公告标题进入对应项目的招标公告界面,再点击“网上购买标书申请”按钮,进入购买申请界面,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操作。
2、购买标书地点: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5室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14日14时00分
七、投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八、开标时间:2015年09月14日14时00分
九、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十、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额度:人民币4000.00元整;
磋商保证金形式:银行汇票、银行电汇(必须从供应商单位账户汇出)、支票(仅限于使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的银行开具的支票)、由金融机构出具的银行保函。不接受现金交纳形式。
磋商保证金递交时间:2015年09月10日11时00分前汇入下述账号(否则以无效标处理):
户名: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
开户帐号:94090154800000191
十一、其他事项:
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前必须到“宁波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注册登记。
采购人名称:象山县国家税务局
采购人地址:象山县塔山路199号
联系人:郑曙海
电话:0574-65002861
招标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
联 系 人:姜春辉 韩洋 周世雄 林燕 陈洁 鲍顺翱 金明凤 陈裕栋
电 话:0574-87307605、87356230
传 真:0574-87198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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