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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询价文件编号:ZFCZZB-2012131(2012侯财购计[317]号)
2、询价项目内容: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指标
采购单位
联系电话
地址
1
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1套
详见询价文件及“询价货物一览表”
闽侯县祥谦初级中学
13860616966
闽侯县
3、最高限价:本次询价货物设有最高限价,合同包1最高限价为15.3万元。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2-07-23至2012-07-30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三层313室)。
6、联系人:凌懿
7、联系电话:0591-83738636 传真:0591-83754117
公司网址:http://www.fzczzb.com E-mail:13358218636@189.cn
8、投标人资格:
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询价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
(2)根据国办发{2007}51号文件、财库{2004}185号文件、财库{2010}102号文的规定,空调、计算机、打印机等九类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本次采购货物中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报价方所报价产品必须是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报价方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节能、3C认证等),必须附上产品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报价方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灶具必须具有省燃气具质量监督检验站的检验报告;
(4)所投产品具有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书;
(5)具有燃气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6)报价文件应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提供法人代表及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否则报价将被拒绝。
注:报价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报价人公章,并有原件备查。
9、投标截标时间:2012-08-02上午 09:00 (北京时间)
10、开标时间: 2012-08-02上午 09:00 (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三层开标大厅)。
12、询价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异地购买询价文件者,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告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所购买的询价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注明后传真至本招标公司。
13、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1514 0142 1000 0263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三坊七巷支行
中标服务费账户:开户名称:福州承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1402 2251 0960 0006 583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交通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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