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安吉县凤凰山中心小学委托,就厨房设备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XGK2014-12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货物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厨房设备 | 1 | 批 | 68.2875 | 详见招标文件 | |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必须为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且具有一定生产销售经验。
3、投标人需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
4、投标人需具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燃气灶具类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或分包。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4年8月4日至2014年8月1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地点:(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县递铺镇天目中路771号3楼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8月25日 14:00
六、投标地点: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行九楼)
七、开标时间:2014年8月25日 14:00
八、开标地点: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工行九楼)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6000元
交付方式:可用银行汇款、企业网银汇款等方式(拒收现金)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钱江支行
银行账号:7331710182600089199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2)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原件)
(3)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4)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格式自拟)
(5)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燃气灶具类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6)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7)投标报名表(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天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领取招标文件。外地供应商可在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后采用邮寄方式报名。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安吉县凤凰山中心小学
联系人:陆老师 联系电话:1510582000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安吉县递铺镇天目中路771号3楼
联系人:汤先生
联系电话:0572-5601787
传真:0572-5601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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