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进口牛肉检疫及查验作业程序」,并自中华民国一百零三年二月二十七日生效。。
公告事项:
一、为维护国民健康,保障食品安全,及符合世界贸易组织食品安全检验与动植物防疫检疫措施协定(WTO/SPS)之规范,针对曾发生牛海绵状脑病(Bovine Spongiform Encephalopathy, BSE)国家(地区)进口牛肉及其产品实施监管措施,特订定本作业程序。
二、本作业程序依经济部、财政部、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及本部依现行法规规范,於边境针对输入产品之报关、报验及检疫程序汇集。(请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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