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福州市市场监管局从今年一月起在全市开展为期6个月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规范和监督检查工作。期间,重点检查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产品名称、标示内容、含量和功能声称等问题。相关企业也应注意奶粉包装标签标识规定。
自1月起,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开展为期6个月的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规范和监督检查工作。在此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1940人次,检查经营单位1464家次,发现存在问题经营单位44家,责令整改40家次,行政指导90家次。
市食安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专项检查以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和从事经营业务的商场超市、批发市场、母婴店为重点检查对象,重点检查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的产品名称、标示内容、含量和功能声称等问题,严厉打击虚假标注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欺诈行为,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利用食品标签标识分装、伪造冒用他人品牌生产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等违法行为。
专项工作还强化督促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自查自纠工作。根据《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标识:名称方面,标签标识应真实、准确,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原辅料来源方面,不得使用“进口奶源”“源自国外牧场”“生态牧场”等模糊信息;配料表和营养成分表方面,应按照GB13432—2013及其他有关要求进行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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