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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办法》有望年底出台

发布时间:2017-11-14 09:43:23   发布人: 互联网    点击数:1528  

日前,衡阳市法制办联合市畜牧水产局、衡阳市环境保护局邀请相关专家对《衡阳市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办法》(下简称办法)进行论证,通过专家论证使《办法》更符合衡阳养殖特点,为全市畜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综合专家意见后将形成修改稿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将正式实施。该办法的出台,将成为衡阳市第一部农业地方政府规章。

为落实市政协“养殖污染防治”专题协商会议精神,《办法》由市畜牧水产局和市环保局共同起草,起草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调研并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办法对加强和规范全市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推进规模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具有重大意义。

《办法》对全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目的、职责划分、污染预防、污染治理、激励机制、监督管理等方面制订了详细的规定。对养殖场新建、改扩建条件,养殖场环境评价,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污染物排放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要求。办法鼓励畜禽规模养殖场建设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政府对其实施奖补。并在用地、用电、税收等方面进行优惠,支持养殖企业或社会资本兴办有机肥厂,鼓励种植企业和农户使用有机肥或规模化积造的农家肥,对畜禽污染防治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政府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办法》还对禁养区退养、不开展环境评价以及国家工作人员不履职等方面制定了详细的处罚措施和手段。

《办法》的出台将推动全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步入法制化轨道,并为广大养殖户污染防治提供指导,从而全面加快我市的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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