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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将芥末视为过敏原 出口产品要注意标注

发布时间:2017-12-12 11:03:25   发布人: 互联网    点击数:2906  

记者从江苏检验检疫部门获悉,12月07日,爱尔兰食品安全局(FSAI)发布信息,在其国内召回因未标注致敏原芥末的3款鸡块和鸡肉条。此前也有多个国家通报过多起因未标注过敏原芥末而被通报事件,具体涉及国家及产品有:英国召回鸡肉产品、芬兰召回两款沙拉产品、意大利召回咖喱、德国召回火腿肠、瑞典召回照烧鸡肉串等。我国出口欧盟食品也需按照欧盟要求,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国内相关企业,要严格过敏原标注,防止不合格。

据江苏常熟检验检疫局出口食品检验人员介绍,过敏原指可引起过敏反应的物质,食品中的某些原料或成分,被特定人群食用后会诱发过敏反应,在食品标签上对所含有或可能含有的过敏原进行标注,可以提醒有过敏史的消费者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避免过敏风险。在我国预包装食品标签要求中,过敏原是推荐标注内容,企业是自愿标注以提示消费者,有效履行社会责任,而境外多个国家/地区对过敏原的标注是强制要求的,且对过敏物质规定不完全一样。欧盟规定了强制性标注的14类过敏原名单,并对过敏原的标注有明确要求,其中就有芥末及其制品。在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输欧盟食品企业,企业在拟出口产品前,要严格审查产品配方和工艺,还要注意可能由同一工艺生产线带入的过敏原,做好过敏原风险评估。同时加强与进口商的沟通,避免因标注不到位而造成产品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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