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股东陈存忠先生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3年5月6日,陈存忠先生将2012年4月20日质押给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合计7,9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解除了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二、2013 年 5 月 6 日,陈存忠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7,9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质押给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为自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办理之日起一年。
陈存忠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 11,31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07%,为公司第三大股东。截止本公告日,陈存忠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总数为 7,990,000 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70.61%,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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