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郑州市第十九中学食堂设备采购已由郑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以郑财公开[2016]J161号批准采购,招标人为郑州市第十九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郑州市第十九中学食堂设备采购
1.2 采购编号:郑财公开[2016]J161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采购内容:食堂设备(厨具及餐桌椅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采购预算:?2,989,400.00元;
2.3供 货 期:30天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 1 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投标人须是厨房设备制造厂家,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厨房设备(或厨具)和餐桌椅(或快餐桌椅);
3.3投标人应具有2013年1月 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项目业绩200万以上合同业绩两份;
3.4投标人须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类、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类)
3.5投标人应具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三体系认证。
3.6 投标人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要求证明内容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出具日期为本次公告发布之日后);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5月19日起至2016年5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4.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22号行署国际广场E座8楼0807房间。
4.3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出售。
4.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5其他有关事项: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 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② 符合要求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三体系认证;
③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④ 提供近三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的财务报告;
⑤ 企业最近三个月及以上完税证明(缴税证明)
⑥ 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6月15日上午9:00;
5.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陇海中路76号郑州市第十九中学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5.3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 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2016年6月15日上午9:00;
6.2 开标地点:郑州市陇海中路76号郑州市第十九中学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6.3 其他有关事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代理人应持有效证件参加开标会议。
七、 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郑州市第十九中学
联系地址:郑州市陇海中路76号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371-68886919
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22号行署国际广场E座8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528298 56259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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