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原产自或来自中国大陆及香港的聚酰胺及三聚氰胺塑胶厨具出口到欧盟时,进口商必须向成员国主管当局提交质量符合性声明,声明必须采用目的地成员国的官方语言撰写,确认产品中初级芳香胺和甲醛含量释放量符合欧委会第2002/72/EC号指令的要求,同时必须提交相应的实验室检测报告。
必须提醒的是,进口商或其代表必须在货物入境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向主管当局通报预计抵达日期及时间。只有在所有检查完成并合格后,货物才可以自由进入欧盟市场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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