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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餐燃气炒菜灶CO排放要求

发布时间:2015-02-28 07:55:40   发布人: 互联网    点击数:499  

关于排烟方式,CJ/T28-2003中明确规定的间接排烟方式和直接排烟方式,主要区别在与灶具产生的烟气是排在室内还是排在室外,而灶具生产商和一些检测部门的理解却是炉膛开口烟气直接排出称为间接排烟式,而烟气通过灶具后背的烟囱排烟就称为烟道排烟式,而实际上这种通过灶具后背烟囱排出的烟也是直接排放室内再通过其它方式排出室外的,并不能称为烟道排烟式,加之现在的很多灶具生产商还在采用两种并用的方式:炉膛开较大的口,灶具后背也做烟囱,就更难以确认产品的真正排烟方式。


 而且中餐燃气炒菜灶在使用过程中,很多厨师要不停地进行抛锅、颠锅、拖过和旋锅等一系列动作,大量的烟气仍然通过炉膛上口直接排放到室内,即使采用真正意义上的烟道排烟方式也未体现出烟道排烟的真正用意。那么我们对间接排烟式和烟道排烟式中的干烟气中CO浓度的区别对待就失去了意义。所以建议取消对中餐燃气炒菜灶排烟方式的分类和区别检测。最大热负荷下检测时所有排烟及潜在排烟处分别取样检测,取最高浓度值为该灶具的实际CO排放值。建议提高烟气排放标准要求:


 干烟气中CO(a=1)≤0.06% (O2<16%)


 CO检测时,以灶具在最大热负荷工作状态下的CO排放量代表灶具CO的排放量,其含义是如果最大热负荷工作状态下CO排放都不超标,则小于最大热负荷状态时,CO排放也不会超标。但事实上并非如此,鼓风式中餐燃气炒菜灶大小火变更时,风气需要同步调整,不管是风门、气阀分开调整,还是现在的很多厨具生产商采用的风气连动的做法,都不能很好的配比合适,也就是说实际使用过程中,CO都严重超标,那么最大热负荷检测CO的排放量就存在了系统缺陷。永康市华港厨具配件有限公司研发出的独立预混组合燃烧器组合成一个大燃烧机的做法,就可以完全解决这个问题,其工作原理如下:


 主火燃烧机由内向外三个或是更多环形独立预混燃烧机组成,分别代替厨师工作所需要的大、中、小三段火,并在中心另配长明火燃烧器。三个燃烧机分别独立进气,但由同一风机供风,三圈独立预混进风孔分流进风,每个独立燃烧器风量根据设计热负荷精确计算恒定不变。而进气量也是由一个一进三出或是多出的旋塞阀控制,进气孔径根据不同气源的热负荷设计要求严格控制,即每个燃烧机都是在风气配比最佳状态下完全燃烧,大中小的互换调节只需要旋转带有档位的三通旋塞阀就可以完成,三个燃烧机互不干涉,但可以相互增效,提高燃烧温度。CO排放不会受到风气配比的变更而有大的变化,实现了厨师要求的热负荷分段可变,但CO排放稳定的目标要求,因此从技术上已经解决了小负荷状态下CO排放不合格的问题,所以建议在原有的最大热负荷状态检测CO排放的基础上增加随机小负荷状态下检测CO的排放情况,小负荷状态下检测CO的排放时,可以区别对待最大热负荷状态下CO排放标准要求:


 干烟气中CO(a=1)≤0.1% (O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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