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不断的研究和创新我国商用“节能灶具”技术取得了重大的突破,而许多为生产“节能灶具”投入大量时间和资金的企业,却仍在艰难地寻找着愿意进行节能改造的合作伙伴,他们前进道路并不平坦,甚至可以说负重前行、举步维艰。其困难大致有以下几点:
一、鱼龙混杂,节能企业遇到信任难题
不成熟的节能灶,仿制灶具,普通灶具,甚至劣质灶具,都穿着“节能灶具”的外衣,打着“节能灶具”的招牌。这种既多又杂、虚假广告,过度夸大的宣传,不负责任的承诺,对真心诚意做节能,并且节能效果优良的“节能灶具”企业的影响十分巨大。
由于冒充“节能灶具”的“李鬼”式灶具企业蒙骗,使餐饮企业遭受经济损失,极大地打击了餐饮企业积极性,也损害了整个行业的形象,造成真正的“节能灶具”推广时,通常都会受到餐饮企业拒绝。
一些希望做成“节能灶”的企业,在前期产品尚不成熟时,没有实事求是地宣传,承诺的节能效率太高,实际却达不到宣传效果。这种初期产品,在餐饮企业中不成功的推广经历,损害了“节能灶”的声誉,导致本来就为数不多重视节能的餐饮企业,对节能产品失去了信任和信心。
由于“节能灶具”推广仅仅是一种企业行为,没有政府在推广上支持和信誉保证,如果节能效果不明显,很容易让餐饮企业联想到“忽悠”和“欺诈”,使餐饮企业对“节能灶具”产生怀疑、排斥心理。这对生产真正的“节能灶具”的企业,打击是沉重的,有时甚至是致命的。它影响了真正节能的灶具推广和运用,受损害的不只是节能企业,而是国家的节能事业。
二、观念陈旧,节能企业遇到推广难题
企业研发、生产出“节能灶具”产品,能够大幅度降低餐饮企业的燃气成本,从而提高餐饮企业盈利水平,这是一件大好事。按照常理,餐饮企业应该欢迎。事实上推广并不顺利,餐饮企业的态度大致有这样几种:
一是不管,由于长期以来中餐炒菜都是使用传统灶具,采用传统方式,人们对能源浪费习以为常、司空见惯,往往处在一种熟视无睹的状态之中,在这种无形的传统观念束缚之下,许多餐饮企业主根本没有节能的概念,似乎政府提倡节约能源是与自己无关的事情,更谈不上自己掏腰包去主动改变这种状态。
二是不信,当节能企业进行宣传时,他们根本不相信运用“节能灶具”能够将热效率提高一倍甚至更高,不相信能够将燃气使用量降低40-50%甚至更多,也不相信产品质量会长期稳定。思想上不信,行动上就不听、不看、不愿了解节能产品,这样就造成节能产品推广上的困难。
三是观望,通过反复宣传也有部分有所动心的餐饮企业主,心动不等于行动,在不做“试验品”、不愿“瞎折腾”的思想指导下,他们中多数人采用观望的态度,等别人试验完了再行动,这一观望就是一年或者数年,也就迟缓了餐饮节能事业的发展。
四是封锁,进行了节能改造,安装了“节能灶具”的企业,享受着节能效益。但是,成功的节能工程并不能收到口口相传,一传十、十传百的链式反应效果。由于餐饮企业主希望把节能所得,转化为本企业的竞争优势,在与当地同行企业展开竞争时取得主动,他们不但不宣传节能产品、不传颂节能企业,相反还会封锁消息,不接待来访者,甚至有意把节能效果说低一些,不让同行们分享节能增利的经验,阻碍这一技术在当地推广。
三、低价竞争,节能企业遇到成本难题
部分餐饮企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大中学校、大型国营企业、部队、医院和大中型民营企业的食堂节能工程,大多数都是采用招标制。无论是真正意义上的招标还是形式上的招标,由于非“节能灶具”披着“节能”的外衣具有一定的欺骗性;招标方未将节能指标作为考核评标项目(即使有也是非主要考核项,占分很低);非节能企业刻意低价竞争;无处不在的各种攻关策略;招标方评标成员不是灶具专家等等原因,价格因素自然成为决定因素,最终往往由低报价公司中标。
“节能灶具”生产企业在研发上投入了大量资金,在制作环节上又比传统灶具复杂许多,所用材料也要好得多,而且,燃气和空气自动配比系统、自动控制系统、安全控制系统、热能再利用系统都是传统灶具所不具备的。
高目标需要高投入,高投入形成高成本,自然而然,价格要比没有科技投入、制作工艺简单、材质要求不高的普通灶具高,这就造成有些工程节能企业根本“做不起”。
四、不守信誉,节能企业遇到回款难题
有些“节能灶具”企业也采用“能源合同管理”进行推广,这种合作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节能工程每年实现的燃气节约费用,由双方按比例分成,逐年付费,直至完成合同约定金额为止,这种合同的执行周期较长;二是节能工程每年实现的燃气节约费用,全额返回给节能灶具生产企业,直至完成合同约定金额为止,这种方式的合同周期相对短一些。
无论何种方式,人工费用、设备费用、资金占用大都是由节能企业承担。用能餐饮企业基本上是零投入、零风险。节能企业投入了资金,投入了人力,承担了绝大部分风险,辛辛苦苦干了数日,耐心守候了一年又一年,结果却令人啼笑皆非。
一是少数餐饮企业不稳定,倒闭、转让现象时有发生,把风险转嫁到节能企业。餐饮企业倒闭的风险之大自不必说,餐饮企业转让的风险也不小,前者走人了,后者不认帐,有时甚至连节能企业出资投入的设备也撤不回来。有些餐饮企业经营管理不善,经济效益低甚至亏损,拿不出钱来支付能源合同管理费用,也是节能企业回款难的原因之一。
二是少数餐饮企业不守信誉,前一到两年还基本上按照合同付一些款,等到大致上把投入的设备费用付清之后,就想方设法找各种各样的理由,故意延迟支付,甚至干脆不再按合同付款了,部分餐饮企业信誉度极差,导致能源合同管理很难正常执行下去。
三是没有独立的第三方对燃气改造工程所节约的燃气量进行评估,准确测量节能效果有一定难度,餐饮企业和节能灶具生产企业对节能效果说法不一,在收取费用时产生相互扯皮的情况屡见不鲜。少数餐饮企业在开始“合同能源管理”合作之后,想方设法造成节能效果不明显的假象,恶意延长节能灶具企业的投资回报期。
企业回款难,研发、生产就必然受到影响,更可怕的是企业做节能的积极性受到打击,这也是好的节能技术不能快速推广,真心诚意做节能的企业无法快速扩张的原因之一。
五、融资困难,节能企业遇到发展难题
绝大多数餐饮企业并没有认识到燃气节能的重要性,没有政府进行灶具改革的要求和压力,他们根本没有将普通灶具改造成“节能灶具”的动力和积极性,这种状况反映在市场上,就是不折不扣的买方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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