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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毕节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毕节市社会福利院厨房设备采购的询价通知书

时间: 2013-04-26    编辑: 厨联网络     点击数:415   
信息标题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毕节市社会福利院厨房设备采购的询价通知书
信息类型  :招标信息
招标分类  :厨房设备
区      域  :西南-贵州-毕节
发布日期  :2013-04-25
招标内容  :

查询或下载详细招标文件内容及了解更多厨房设备招标采购信息请登陆:(BID建设工程信息网) 联系电话:025-52277321

欢迎具有相关资格的企业前来购买《询价通知书》和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编号、内容:

1. 项目名称:毕节市社会福利院厨房设备采购。

2. 采购编号:

3. 询价内容:本项目采购清单内设备及其包装、运输、配件、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税金以及采购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向本中心交纳采购服务费,否则视为自愿放弃成交权利。成交金额在100万以内的按1.48%交纳)等。

3.1 采购内容(详见分项报价表); 

3.2 报价供应商必须按附件二的技术指标要求报价,可附产品宣传彩页等。

二、报价须知:

1. 报价供应商的资格及要求:

1.1 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2 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1.3 供应商不是主要产品生产厂家的,必须有生产厂家出具的销售授权书(或经销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1.4 必须有检察机关出具的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2. 办理CA及在线谈判事宜:

2.1 登陆本中心网站供应商可获知注册办理本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按本中心要求办理供应商电子密钥(CA)后即可参加本中心组织采购项目的网上报名、交费、下载采购文件、上传报价文件等事项。

2.2 办理电子密钥(CA)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2.3 在线谈判技术支持:

联系人:

3. 购买《询价通知书》的时间、地点等:

3.1 购买时间:2013年4月24日2013年5月6日上班时间;

3.2 购买地点:本中心信息部窗口;

3.3 购买方式:到本中心或电汇购买电子文档;

3.4 咨询联系人:

3.5 咨询电话(传真):

3.6 购买金额:每套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 开户信息: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行 号:

5. 报价文件的组成:

敬告:上传的《报价文件》中所有资料必须加盖报价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报价无效,该报价供应商丧失报价资格。

5.1 资格文件:

A.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B.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及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C.供应商不是主要产品生产厂家的,必须有生产厂家出具的销售授权书(或经销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D.检察机关出具的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E.交纳谈判保证金证明。

5.2 技术文件:

A.分项报价表(必须按本《询价通知书》“附件二”的格式制作)。

5.3 商务文件:

A.售后服务承诺;

B.供应商认为须提供的其它技术与商务文件。

5.4 报价文件:

A.《总报价书》(必须按本《询价通知书》“附件一”的格式制作);

B. 供应商认为须提供的其它报价文件。

6. 递交《报价文件》时间、方式:

6.1 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3年5月7日上午10:00时前按系统要求上传《报价文件》,并于当日10:10分前解密《报价文件》。

6.2 递交《报价文件》方式:

6.2.1 按本中心综合业务系统及《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制作《报价文件》,并按系统要求加密《报价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该报价供应商丧失报价资格;

6.2.2 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务必将《报价文件》于2013年5月7日上午10:00时前上传到我中心综合业务系统。本中心将依法组织询价小组,在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监督下公正、透明地进行采购。

7 报价:报价供应商《总报价书》及分项报价表的报价是针对本项目的一次性不得更改的包干总报价。成交后此报价即为本项目全部标的物的合同总价款,在总报价有效期内不受市场变化因素的影响。报价应用人民币(元)表示,其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单项报价之和与总报价不一致的以总报价为准。

8 交货时间、交货地点,验收和付款方式:

8.1 交货时间:签定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安装调试(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应随货同行)及使用维护培训。

8.2 交货地点:

8.3 验收:成交供应商在备齐本次采购货物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资料,并对其进行安装调试之后,向采购方提交验收申请,并由采购方组织成交供应商、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财政部门共同按《询价通知书》和《报价文件》的规定、标准进行验收。

8.4 付款方式:本项目经最终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金额95%的货款,余下的5%作为质保费(1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如果供方在质保期内没有履行售后服务承诺的,需方有权请第三方进行维护和维修,所需费用从供方的质保费中扣除。 

9 违约责任:

9.1 需方如拒签合同或拒绝验收,赔偿供方损失和我中心在本次询价活动中产生的一切费用,还必须视其情节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9.2 需方如拒付货款或逾期付款,每逾期1日应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

9.3 供方的违约责任:供方未按约定签订合同的,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供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1日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

10 成交原则:

本次询价采购由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询价小组,在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监督下,依据报价供应商《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按照在符合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为成交的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至第三名)和成交供应商(第一名),并以书面形式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把成交结果在相关媒体上公示7日。供方应在《成交通知书》下达后30日内与需方签订采购合同。不符合本《询价通知书》要求的《报价文件》无效,视为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作实质性响应。超过采购预算金额和高于市场平均价的报价无效,不列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具有法律效力,采购单位改变成交结果或成交单位在被确定成交7日内未领取《成交通知书》,放弃成交权利的,除了应当赔偿本中心在组织此次采购活动中产生的直接费用外,还应当视其情节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11 中止采购条款:在此次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应予以中止:

11.1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纪行为的;

11.2 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11.3 供应商报价高于市场平均价格或国家利益受到损害的;

1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1.5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本次询价采购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12 采购代理机构的全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12.2 地址:

12.3 联系人:

12.4 联系方式:

12.4.1 电话(传真):

12.4.2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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