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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发布时间:2017-07-24 09:50:36   发布人: 互联网    点击数:611  

(一)申请书; 

(二)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四)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 

(五)业务发展报告; 

(六)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 

(七)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对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上报文化部,文化部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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