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日公布2014年第3批商用燃气灶具产品质量省监督抽查结果,有4家企业的4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据悉,2014年第3季度,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开展了商用燃气灶具产品质量省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全省40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商用燃气灶具产品,依据CJ/T28-2013《中餐燃气炒菜灶》、CJ/T187-2013《燃气蒸箱》、CJ/T 392-2012《炊用燃气大锅灶》等标准的要求,对商用燃气灶具产品的气密性、热负荷准确度、材料、主火燃烧器火焰稳定性、常明火点火燃烧器火焰稳定性、运行噪声、熄火噪声、干烟气中CO(α=1)、挠度和热变形挠度、熄火保护装置、热效率、电气强度(如使用交流电)、标识、警示、表面温升1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淄博鲁冠厨房设备有限公司、山东比特威商用厨具有限公司、山东恒大厨业有限公司、山东省博兴县格瑞特厨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的4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涉及材料、热负荷准确度、干烟气中CO(α=1)、热效率、标识、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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